臺南孔廟舉行釋奠典禮時,以太牢:牛、豬、羊三牲獻祭,是祭孔祭品的象徵之一;祭孔禮器眾多,有:豆、爵、簠、簋、鉶、尊等食器、酒器以及大燭台、小燭台等,皆循古制以金屬或木、竹材質製作。釋奠禮的禮器之擺設也有一定規制,主要依據康熙《聖門禮誌》之規範,但因應現實情況稍行簡化。
原是烹飪之器,祭祀時用以煮肉、盛肉者,後來發展為傳國重器,也是統治階級等級制度與權力的標誌。
此處展示之青銅方鼎是乾隆41年,由知府蔣元樞所捐造,2013年臺南市政府登錄為「一般古物」。
祭典時盛酒之器,以陶土製作而成,乾隆41年知府蔣元樞所捐造,祭孔時置放大成殿香案上,2013年臺南市政府登錄為「一般古物」。
盛酒禮器,以純銅鑄成,取形于象獸,乃因其形體高大,神態莊重,有不可侵犯之勢,鑄其形以作為宗廟之器。
周尊也,以背盛裝酒的禮器,取形於牛,因周朝以農事開國,取犧牲享食之意,以表示不忘本。
儲酒之禮器。腹部有雲雷圖案,取迴旋之義,如神明降臨。
盛酒的禮器,如今之酒杯。三足兩耳,其義取小為貴,戒貪飲也。
商朝盛食物的銅器,以盛太羹(犢牛器官熬成之粥)。
盛饌器具,三足兩耳,形狀如鼎有蓋。盛裝豬(羊)肉湯,內有豬(羊)肉,調以五味,名為「和羹」。
盛饌器具,和簋相配為用。用來盛稻、黍。
盛饌器具,圓體口小腹大,用來盛梁、稷。
以竹編成,陳放果實與乾肉,有鹽、藁魚、棗、栗、榛、菱、芡、鹿醢、白餅、黑餅。
食器,陳放肉醬與醃菜,有韭、醯醢、、鹿脯、芹、兔醢、箏、魚醢、脾、豚膊。
盛裝福胙與徹饌禮黑白餅。
瘞毛血時,盛裝祭牛毛血的禮器。
行釋奠禮酹酒之容器,因不宜將酒直接灑在地上,故以木盒為池,內置沙土與茅草,承接奠酒。